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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5.16 新闻来源: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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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记者从太原市环保局知道到,为全面改善省会环境空气质量,隔离变压器4月1日起,使用非供暖期这一时段,太原市发动近年来最大规划的电厂污染源管理。其间,两家电厂被永久性关停,4家电厂被责令施行季节性停产,两家电厂被责令约束发电机组运转台数。
由于国电太原第一热电厂11号、12号机组和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7号、8号、9号机组,被责令施行季节性停产,省政府已决定,由省经信委牵头,对拟停产企业的发电使命进行调整,保证全省电力安全供给。列入季节性停产的还有古交日月热电有限公司现有1号25兆瓦、2号50兆瓦燃煤机组;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矸石电厂现有1号、2号燃煤机组。
依照需求,太原刚玉东山热电有限公司现有1号、2号燃煤机组及配套煤粉发电锅炉;山西美锦热电有限公司现有1号、2号燃煤机组将被永久性关停。山西西山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和山西兴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有燃煤机组,最多运转两台,其他停产管理,到6月底仍不能完结管理的,7月1日起一律停产管理。
国家对现有燃煤电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准,将从今年7月1日起履行。新标准大幅收紧了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烟尘的排放限值,排放限值挨近或到达兴旺国家和区域的需求。同时,针对重点区域,新标准还制定了更加严格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并增设了汞的排放限值。“我们经过对部分发电机组停产等办法,督促有关电厂进行除尘、脱硫改造和脱硝工程建设。逾期未完结和不能稳定合格的,将对整个电厂停产管理。”太原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明。此外,对一些小型电厂,环保部门将对其现有燃煤锅炉施行“煤改气”。对需要关停但仍承担集中供热使命的电厂,则采取季节性停产办法,待落实替代热源后予以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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